1.请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1)充分考虑自身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明确自己和家庭最需要的保障是什么,根据不同风险需求搭配不同保险。
(2)充分考虑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和交费能力,确定适当的保险金额,避免因为无法持续交纳保险费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或被解除。一般而言,每年交纳的保险费占个人和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0%为宜。
2.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明白”保”啥“不保”啥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双方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主要依据,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对保险条款作出详细说明,同时消费者自己也一定要仔细阅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保险责任告诉您发生哪些事故或情形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
(2)责任免除告诉您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
(3)赔偿处理告诉您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处理保险赔偿的相关事宜;
(4)释义告诉您保险条款中名词的特定含义,避免发生误解。
3.不要代签名
在投保单上签名是对保险合同的确认,表明消费者对保险条款已经看明白,对自己的情况已经做了如实告知,因此,必须由投保人亲自签名。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还需要被保险人亲笔签名,否则合同无效,当然,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可以由父母签名。
4.新型人身保险需抄录本人声明
为提示风险,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投保单上印有投保人确认栏,投保人需抄录“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语句,并签名确认。
5.我接受回访了解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投保人在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十天,从银行购买的保险为15天), 如果对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不满意,可以要求退保。保险公司除扣除少量的保险单工本费(承保时参加体检的,还要扣除体检费),无条件退还投保人全部保费。犹豫期过后退保的,您会有一定的损失。
6.分清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邮政代理销售保险是经过监管机关批准的、合法的保险销售渠道。银行、邮政网点、网络、APP销售的金融产品种类繁多,购买时需弄清是保险产品还是银行理财产品。
请注意:
不要把保险产品收益与银行存款利息直接进行比较;银行、邮政代理销售多为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兼具保障与投资两种功能,产品收益计算方法与银行存款利息不一-样,不宜将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收益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把保险产品混同于银行存款和基金。
保险最重要的功能是防范风险,消费者应在满足基本保障功能的情况下再考虑进行投资型产品的消费。如果您的财力有限,不建议购买投资型保险产品。
交纳的保险费不是存款,不能随意提取。购买保险交纳的保险费,不能像储蓄存款那样随存随取,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两年内退保,保险公司要扣收较高的手续费,所退金额会明显少于已交纳保费;超过两年退保的,退保金会逐年增加,但在一定年限内也会少于已交纳保费。
7.机动车险费率有统一规定
交强险的费率、费率优惠比例及应交纳的保险保费金额,统一由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建立的全国车险信息平台提供,没有差别,可放心投保。
费率优惠有条件。交强险费率实行与有责任事故赔付相联系的浮动机制。上一 保险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事故赔付的,可享受费率优惠;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和2次及以上有责任赔付的,将上浮费率。.
8.机动车险费率有统一规定
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要准确、完整地填写住址,常用电话等个人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对您进行售后服务。
(材料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提供,保险公司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