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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动棉花“价格保险+期货”试点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7日

        为探索新型棉花补贴方式和棉花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棉花产业持续稳定发展,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了《2018年自治区棉花“价格保险+期货”试点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据悉,此次试点的范围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喀什地区叶城县、阿克苏地区柯坪县3()。《方案》鼓励试点县()的基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等棉花实际种植者(以下简称“棉农”)投保棉花目标价格保险,标的为棉农交售的籽棉。

        《方案》明确了保险目标价格为18600/吨,保险期限从201891日到2019131日。在这5个月期间,当棉花市场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保险公司启动保险理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价格保险赔付义务。棉花市场平均价格参照91-1231日期间棉花期货市场平均价格和现货市场平均价格,取价格水平低者,并报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方案》立足保障棉花实际种植者收益不变,原则上确保棉花“价格保险+期货”试点理赔水平与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水平基本保持一致,力争试点县()棉花实际种植者获得保险理赔标准不低于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标准。

         根据《方案》,棉花价格保险费实行财政补贴支持政策,棉农不用缴纳保险费,由自治区财政从中央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中拨付。同时,试点县()所有符合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要求的实际种植者不再享受棉花目标价格产量补贴。但根据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有关规定,喀什地区叶城县、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基本农户仍可享受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面积补贴。

        《方案》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应具备承办农业保险资格,并具有一定的棉花价格或收入保险试点经验。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棉花期货期权,对冲价格保险;也可以按照《农业保险条例》的“市场运作”原则,组合使用购买棉花期货期权、再保险、风险自留等方式分散经营风险。

        通过开展棉花“价格保险+期货”试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市场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棉花价格补贴机制,建立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可替代路径;持续稳固和壮大新疆棉花优势产业,推进新疆棉花产业融合发展;发挥金融市场功能,有效化解棉花市场风险,保障棉花实际种植者基本收益,减轻国家财政负担。